关于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升国旗仪式的通知

作者:xgb发布时间:2015-03-06浏览次数:525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学校将规范升国旗仪式、丰富升国旗教育活动。经研究决定,自本学期起开展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为主题的升国旗仪式。通知如下:

一、升旗仪式时间

每周一早上7:15举行升国旗活动(假期除外,如遇有恶劣天气可不举行)。每次活动选择一个主题,由各学院轮流主持(各学院主持顺序参见附件1)。同时,学校重大节日或纪念日举行升旗仪式,由相关部门主持。升旗由国旗护卫队负责组织。

二、升旗仪式主要内容、程序

1.参加人员

当值学院的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骨干、低年级学生和教师代表。同时,欢迎其他自愿观看升旗仪式的师生参加。

2.升旗仪式

师生代表面向旗杆立正站立。国旗护卫队行进(含齐步、正步)将国旗护送到旗杆前,做好升旗准备。奏唱国歌,师生代表面对国旗立正行注目礼,升旗手徐徐将国旗升起。国旗升至旗杆顶,升旗结束。

3.国旗下活动

当值学院应在国旗下开展主题突出、教育性强、有实效的活动。活动可以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学院特色活动、重大节日(纪念日)、历史上的今天与当前发生的重大事件对师生进行各类教育活动。当值学院应安排学院有关领导出席和组织学生进行宣誓等活动(誓言参见附件2)。

三、升旗仪式要求

1.举行升旗仪式的场地整洁,环境肃穆,升旗时所有在场的人员都肃立,参与、观看师生代表着装庄重。

2.师生代表有秩序地入场,辅导员(班主任)随学生代表参加。

3.学院组织开展升旗仪式活动纳入学院学生工作考评,学生参加升旗仪式的出勤、队列状况、精神状态等作为学生品德测评重要依据。

                                    学 工 部

                                 2015年3月6日

附件1:各学院主持顺序表

 

序号

时间

学院

1

3月9日

工商管理学院

2

3月16日

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

3

3月23日

财务与会计学院

4

3月30日

统计与数学学院

5

4月13日

经济学院

6

4月20日

金融学院

7

4月27日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8

5月4日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9

5月11日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

10

5月18日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11

5月25日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12

6月1日

人文与传播学院

13

6月8日

公共管理学院

14

6月15日

外国语学院

15

6月29日

日本语言文化学院

艺术设计学院

 

附件2:宣誓词例

1.我是浙江工商大学的学生。我在国旗下郑重宣誓:我是一个懂得感恩的人,我将无愧于朋友的诚挚友谊,父母的养育之恩和老师的良苦用心。我是一个坚强的人,我将勇敢面对生活中的一切困难和挫折。珍惜时间,热爱学习,时刻铭记理想,在奋斗中成长。我是一个有骨气的人,我将通过自己的努力去改变人生。我是一个无私的人,我愿意与他人分享生活中的成功与快乐。我阳光,我快乐。我要做幸福的大学生。

2.我是浙江工商大学的学生。我在国旗下郑重宣誓:一举一动,当体现商大学子形象;一言一语,当珍惜商大学子名誉。信守“诚毅勤朴”的校训,塑造健全人格,培养高尚品德,不负父母期盼,不负恩师厚望,珍惜时光,打好文化基础,苦练专业技能,成为社会有用的职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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