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工部门:
本学期即将结束、寒假即将开始,按照《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规定,现就做好期末和寒假学生勤工助学工作通知如下:
1.临近期末,为确保学生复习备考,请各用工部门根据学生考试安排逐步减少用工人数,本学期学生勤工助学上岗时间截至1月16日。如个别特殊岗位需延长用工时间,应以不影响学生考试为前提,并将此情况及时报送学生助学服务中心。
2.请各用工部门于本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之前将12月勤工助学工资单报送至综合楼337办公室,1月勤工助学工资单于下学期开学一周后报送。
3.寒假期间,学校原则上不设立校内勤工岗位,特殊部门确实因工作需要可以设立极少数勤工助学岗位,但需填写《寒假用工岗位申报表》,并于2015年1月16日前报送学生处,经学生处审批通过后方可使用,逾期不再受理。
4.严禁各用工部门安排学生替代老师值班、上班、从事较危险的工作或将学生应该承担的实习任务充当勤工助学。
5.寒假期间学校不组织发放学生勤工助学酬金,下学期开学一周后学生处根据各用工部门报送的《学生勤工助学工资报送单》和《寒假用工岗位申报表》进行审核发放。
6.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28877256,邮箱:zxfwzx@zjgsu.edu.cn。
备注:各学院参照学校通知执行,自行审批。
学生处
201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