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学生勤工助学用工单位:
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2014学年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自2014年10月1日起,我校校内勤工助学工资标准由原先10元/小时,提高至15元/小时。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1.执行新标准后,学生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原则上每月总时间仍不超过40小时,每月工资不超过600元;
2.自10月1日起,各设岗单位在制作勤工助学工资表时,一律按照15元/小时的标准制作,并于每月25日前(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将工资单(加盖公章)报送至下沙校区综合楼学生处0337办公室,并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xfwzx@zjgsu.edu.cn;
3.各单位聘用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对应聘学生需进行学习成绩考核,确保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都学有余力。
联系人:刘敏 联系电话:28877256
学生处
201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