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配合做好浙江省部分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公益活动的通知

作者:ssw发布时间:2014-09-11浏览次数:498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共青团浙江省委员会文件《关于开展2014“助力贫困学子•圆梦美好人生”——浙江省部分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公益活动的通知》,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浙江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筹集资金对浙江工商大学等浙江省三所高校的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帮扶资助,望学院积极配合做好受助学生的推荐及其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需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普通在校大学生,包括2014级新生;

2.承诺在“志愿浙江”(浙江省志愿服务网络平台)注册,成为正式志愿者,在2014-2015学年通过该平台参加各类社会志愿服务满30小时;

3.自愿申请资助,真实提供个人、家庭及其他相关信息并同意公示申请信息。

二、名额分配、资助方式及标准

名额分配详见《浙江工商大学部分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名额分配表》(附件1);每人资助5000元整,特殊情况按捐方要求拟定。若学院无合适推荐人选,请及时反馈学生处。

三、工作要求

1.学院应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严格把关,拟推荐资助的名单需在院内公示3天。

2.受资助的学生按要求如实填写《浙江省部分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申请表》(附件2),在确定接受资助后登陆“志愿浙江”(浙江省志愿服务网络平台)注册成为正式志愿者。

3.请各学院于2014年9月19日前将《浙江省部分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申请表》(附件2)和《浙江省部分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受助生汇总表》(附件3)交到综合楼0337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xfwzx@zjgsu.edu.cn,联系人:刘敏,联系电话:28877256。

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部分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名额分配表

附件2:浙江省部分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申请表

附件3:浙江省部分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受助生汇总表

  

                                        学生处                                 

                                   2014年9月11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