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ljw发布时间:2014-08-30浏览次数:556

 为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确保研究生招生质量,保证推荐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和《浙江工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浙商大〔2014〕221文件规定,现将2015年推免生工作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1.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浙江工商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学生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申请截止时间:2014年9月4日。
2.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按推荐条件对申请者初审后进行不记名投票评选,然后将推免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含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学生处。同时将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报学生处备案。报送材料截止时间:2014年9月7日。
3.学生处对各学院的推荐名单进行复审,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推荐名额进行审定后,由学生处将推荐免试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9月9日——9月19日
4.审核通过的推免生于9月20日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推免生注册和网上支付,9月28日后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推免生报考,按教育部要求和接收院校规定办理报名等手续,接收录取工作将于10月25日结束(系统将关闭)。
5.推免生到接收院校参加复试,取得该校的研究生预录取通知书后,报学生处备案。截止时间:2014年10月25日。
二、推免生名额分配
学校根据各学院应届毕业生人数,参考研究生录取率、学科竞赛等情况将名额下达给各学院(含章乃器学院)。推荐名额由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详见:附件4《浙江工商大学2015年推免生计划表》。
三、说明事项
1.各学院同时推荐推免候选学生1-3名,如被推免生自动放弃名额,在9月20日前,学院可优先推荐候选学生,最终推荐人选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2.申请表格的应如实填写,对于弄虚作假和随意捏造成绩的,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3.学生申请材料和学院报送材料应按要求及时上交,逾期将视为放弃申请和推荐。
4.所有报送纸质材料由各学院汇总后交学生处教育科(下沙校区综合大楼0324室),电子文档材料发送学生处zjgsuxsc@163.com
                 浙江工商大学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201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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