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工商大学2013年“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xgb发布时间:2013-11-29浏览次数:504

 关于开展浙江工商大学2013年“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为激励学生刻苦学习、立志成才、勇于实践,敢于创新,在学生中树立一批典范,发挥学生模范的带头示范作用,营造良好学风、校风,学生处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3年“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年自强·圆梦中国

 二、报名条件

 本学年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孝敬父母、诚实守信、自强不息,做出感人事迹;参加青志、义工等公益活动,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2.勤奋好学,2012年度素质评价专业素质或基本项列专业(班级)前30%;或进步明显,专业素质或基本项排名较上一学年提高30%以上;

 3.科研能力强,以第一作者在国家二级以上(含)学术期刊发表论文;主持或作为课题组核心成员参与省级以上(含)科研项目;科技活动或学科竞赛获省级以上(含)奖励;

 4.获得各项技能(水平)资格证书、专业技能(水平)资格证书:如全国注册会计师CPA证书、中国精算师资格证书、国家级运动员、高级口译证书;

 5.参加文艺、体育和其他相关活动获得校级以上奖励或表彰;

 6.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被评为校级以上(含)先进个人或具有相应评价成果;

 7.担任学生干部、社团干部,热心服务同学,为所在集体赢得较高荣誉或做出较大贡献;

 8.做出其他感人或突出事迹;

 9.往届“商大志士” 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商大志士”提名奖获得者不受此限。

 二、活动安排

 (一)申请报名(11月29日――12月10日)

 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均可登录学生处网站(xsc.zjgsu.edu.cn)、金融学院网站(jrxy.zjgsu.edu.cn) 下载报名表。

 12月9日22时前,将电子版报名表和个人生活照(1张,像素为640*480,JEPG格式)发送至邮箱:1945199117@qq.com

 12月10日16时前,将纸质版报名表 (1份)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送至下沙校区综合楼0827室 (金融学院学工办)。

 (二)评审流程

 1.资格审查(12月11日―12月12日)

 组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调查核实,确定候选人名单进入初评。

 2.评审公示 (12月13日―12月20日)

 由校内外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匿名评选,确定15位候选人,并在校内进行公示。

 4.公开答辩暨颁奖典礼(12月26日,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公示无异议者参加公开答辩,采用3分钟演讲和2分钟自由答辩。评委根据候选人的表现和综合素质,现场进行打分。根据分数高低最终评出“自强之星”10名,“自强之星”提名奖5名。

 三、活动表彰

 “自强之星”1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2000元“自强奖学金”;“自强之星”提名奖5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1000元自强奖学金。

 四、活动宣传

 通过校内宣传栏、校园网、校报、博客等多种校园媒体对“自强之星”事迹进行报道和宣传展示;举办“自强之星”事迹报告会或座谈会,在大学生中开展励志教育,弘扬自强不息的精神

 五、组办单位

  “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由学工部主办,金融学院协办,金融学院金鳞联合会承办。

 六、咨询联系

 1.金融学院学办:冯老师, 0571-28877712

 2.金鳞联合会:陈玉萍(614288)王海红(678204)陈  凯(659324)

 

                   学生处  金融学院

                  2013年11月29日

 

关于开展浙江工商大学2013年“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2013年“自强之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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