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奖励品学兼优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大学生,鼓励他们努力学习、回报社会、报效祖国,杭州市温商慈善基金会在我校设立了“温商奖学金”,根据浙江工商大学 “温商奖学金”协议书内容,为做好“温商奖学金”的首次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及名额设置
1、资助金额:温商“奖学金”分两类:A类和B类。A类奖励数额为每人10000元,B类奖励数额为每人5000元。温商奖学金总额为20万元。
2、资助名额:根据A类和B类的申报情况确定。
二、申请条件
申请温商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下列1-7的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校大二以上(含)的本科学生(不含三本),家庭经济困难,评审时是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成绩优异,荣获2012年度学校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或能力突出奖学金; 3、2012年度素质评价基本项排名列班级(年级、专业)测评前50%;
4、2013年上半年学生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必修课成绩及专业选修课程(最低学分要求)成绩(以期末考试成绩为准)的加权平均分不低于80分,且无补考或重修课程;
5、申请人2013年度未曾获得过社会其他基金资助;
6、2013年度参加公益活动(如参加志愿者活动、义工活动等)不少于一次;
7、未曾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8、在科技、学术、专业竞赛中获国际或全国性一等(金奖)及以上,且获奖排名前三位;或挑战杯全国一等奖,获奖排名前二位;或取得发明、专利授权或出版学术专著,或以第一作者在学校规定的一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者,可以申请A类奖学金。以上获奖期限为2013年1月1日——2013年11月13日。
三、推荐名额
以学生事务管理系统截止2013年11月11日认定的学院经济困难学生人数为参考分配推荐名额,详见下表。
浙江工商大学“温商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学院 | 经济困难生人数 | 推荐名额 | 学院 | 经济困难生人数 | 推荐名额 |
工商学院 | 331 | 4 | 信息学院 | 292 | 4 |
旅游学院 | 208 | 3 | 法学院 | 120 | 2 |
财会学院 | 227 | 3 | 人文学院 | 156 | 2 |
统计学院 | 147 | 2 | 公管学院 | 194 | 3 |
经济学院 | 200 | 3 | 外语学院 | 135 | 2 |
金融学院 | 191 | 3 | 日本学院 | 31 | 1 |
食品学院 | 220 | 3 | 艺术学院 | 130 | 2 |
环境学院 | 121 | 2 | 章乃器学院 | 104 | 3 |
信电学院 | 206 | 3 | 总计 | 3031 | 45 |
四、申报及评选程序
1、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杭州市温商慈善基金会“温商奖学金”评审表一式三份,并附原始成绩单一份,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含公益活动)复印件和发表论文、著作的复印件1份;
2、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公示无异议后向学生处推荐,推荐截止时间为11月22日下午4点;推荐材料包括学生个人评审表(一式三份)及所附事迹材料一份、学院汇总表。其中学院汇总表请发至邮箱zjgsuxgb2007@163.com。
3、学校组织召开“温商奖学金”评审会议评审、确定获奖推荐名单、经公示后向杭州市温商慈善基金会推荐,并经基金会评审小组评审后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本次“温商奖学金”获得者。
五、其他
1、获得“温商奖学金”的学生须填写《浙江工商大学“温商奖学金”受助承诺书》。
2、获得“温商奖学金”的学生每学年建议参加各类公益性劳动50工时。
3、“温商奖学金”获奖者最终获得学士学位后,杭州市温商慈善基金会鼓励获奖者在浙工作。若有意向在浙工作者基金会可协助向商会内专业对口单位优先推荐。
4、获得本次“温商奖学金”的学生不得参加2014年春季(即2013年度)的任何专项奖学金评选。
特此通知
学 生 处
201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