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感恩季”系列活动的通知》(浙学助〔2013〕7号)的通知,为更好地培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感恩意识和自强自立精神,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学校决定开展“励志成才优秀大学生”推荐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在校期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推荐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2、生活俭朴,勤俭节约,自强自立,积极向上;
3、成绩优秀,近两年获得学校综合奖学金;
4、积极参加科技活动、学科竞赛、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和表彰;
5、有其他感人或突出事迹。
三、推荐名额
每个学院可向学校推荐2名学生。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于6月17日前将《浙江工商大学“励志成才优秀大学生”推荐表》(一份,正反两面打印)及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交送至综合楼0337室。同时将《推荐表》以“学院+学生姓名”的方式命名,发至邮箱:xgbssw@163.com。联系人:沈绍伟,28877252。
学工部 学生处
2013年5月28日
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励志成才优秀大学生”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