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学生素质评价及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cxq发布时间:2013-01-23浏览次数:553

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2012年度学生素质评价及各项评奖评优工作,促进良好学风、班风、校风的形成,现将2012年度学生素质评价及评奖评优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学生素质评价;
2.校优秀毕业生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  
3.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专项奖学金、考研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评定;
4.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二、工作依据:
1.学生素质评价参照浙江工商大学学生素质评价办法》(请点击)【浙商大学[2012]255号】及各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
2.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参照浙江工商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浙商大学[2012]
3.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专项奖学金、考研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评定参照浙江工商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2]258号】、各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和《浙江工商大学2012年度专项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集》、《2012年度专项奖学金申报名额分配表
4.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参照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浙商大学[2012]256号】。
三、工作进程安排
131前完成2013届毕业班学生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省优汇总表及学生推荐表报送学生处;
2315前完成全部学生素质评价;325前完成先进个人和奖学金的申报、评定及专项奖学金的申报;专项汇总表、学生申报表(一式三份)及主要事迹材料(一份)报送学生处;
34月初完成校优和先进个人的行文;415前完成除考研奖学金外的奖学金的发放;4月底完成专项奖学金材料的复核;
45月初完成毕业班考研学生考研奖学金申报和审核;中旬完成校级专项奖学金的评审、行文;5月底完成考研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奖金的发放;
5.单项奖学金申报和院级专项奖学金申报、评审由学院自主安排,并在4月底前将奖金发放到位。
65月初学院到学生处领取证书,照模板(见学生处网站)打印后到校办盖章,并发给学生本人。5月中旬学院将汇总表及学生申报表各一份报送学生处存档,学院自留一份学生申报表放入学生个人档案。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学生素质评价、评奖评优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作为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认真负责,具体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应专题研究学生素质评价、评奖评优工作,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广泛宣传、动员师生积极参与,引导学生自觉总结、分析2012年度思想、学习、科研、社会工作、社会实践等各方面情况。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在实施学生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的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学校的相关制度和学院制定的有关制度进行,严格执行评选条件和程序,按照评选人数确定初选名单。
4.学生素质评价和评优评奖必须做到过程透明、程序正确,素质评价成绩和评奖评优结果应予以公示。
五、有关问题说明
1.请各学院通知学生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工作进程安排)网上申报,过时权限锁定,未申报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辅导员、学院审核通过后,从系统中导出汇总表及学生登记表各一份,签名、盖章,交至学生处管理科(综合楼327室)。
2.学生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由学院负责。评奖评优过程中,因为学生处抽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生处将予以记录并反馈学院。
3.评奖评优期间,各学院学办及辅导员应负责做好所带学生的答疑,如有问题,请学办汇总后及时咨询学生处。
4.根据财务处要求,奖学金发放仍采用打入学生中信银行卡的方式。如获奖学生欠缴学费,学校以其应得奖学金为其代缴学费,缴费后的余额返还该生中信银行卡内。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办)7251 ,(短)530527       地址:综合楼327室
        特此通知
 
 
 
学 生 处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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