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ljw发布时间:2012-11-13浏览次数:540

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位辅导员老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总结辅导员工作经验,促进辅导员工作交流,展示辅导员工作成果,提升辅导员理论研究水平,提高辅导员工作质量,推进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经报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同意,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和《高校辅导员》杂志联合开展2012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2年11月-12月。
    二、参评范围
    普通高等学校专职辅导员个人或集体完成的未公开发表的论文。
    三、报送要求
    1.论文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主题鲜明,观点正确。
    2.论文要与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密切相关,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在继承前人或借鉴他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有所创新,具有独特见解及较高的学术水平;内容丰富,资料详实,说理透彻,结构严谨;严禁抄袭。
    3.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理事单位每校推荐论文不超过3篇;非理事单位高校论文由研究会商请各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推荐,各省(区、市)推荐论文数量不超过10篇。
    4.每人以第一作者身份限报一篇;两人以上合作的成果,不能以个人申报,应以合作者具名申报;4人(含4人)以上合作成果只能以课题组名义申报。
    四、评选程序
请各位老师将参评论文连同《2012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附件1)、《2012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于11月25日前发到邮箱yingxnn@163.con,每校推荐2篇参加浙江省评选,再统一推荐到辅导员研究会。纸质版论文、申报表、汇总表各一份送到学生处324办公室。
    五、相关说明
    1. 论文严禁抄袭和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评选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学校及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
    2. 论文作者拥有著作权,主办单位拥有编辑权和使用权。
    3. 其他媒体或者个人使用、转载或部分摘编获奖论文,必须征得作者和主办单位同意。
    3. 凡报送的论文均被视为自动同意本通知之各项规定,如因抄袭、弄虚作假以及作品版权不明所带来的问题,责任自负。
    4. 获奖论文将择优在《高校辅导员》杂志上发表。
  
学生处
2012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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