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学生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cxq发布时间:2012-02-16浏览次数:550

各学院、学生班级:
为做好2011年度学生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根据学校学生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制度,现将学校2011年度学生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学生素质评价、评奖评优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作为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认真负责,具体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学院辅导员应专题研究学生素质评价、评奖评优工作,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广泛宣传、动员师生积极参与,引导学生自觉总结、分析2011年度思想、学习、科研、社会工作、社会实践等各方面情况。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在实施学生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的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学校的相关制度和学院制定的有关制度进行,严格执行评选条件和程序,按照评选人数确定初选名单。
    4、学生素质评价和评优评奖必须做到过程透明、程序正确,素质评价成绩和评奖评优结果应予以公示。
 二.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进程安排
    135日前完成2012届毕业班学生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
    2315日前完成全部学生素质评价;325日前完成先进个人和奖学金的申报、评定及专项奖学金的申报;
    3415日前完成除考研奖学金外的奖学金奖金的发放;4月底前完成专项奖学金材料的复核;
    45月初完成毕业班考研学生考研奖学金、校级优秀毕业生和三好学生的补报和审核;中旬完成10个专项奖学金的评审、行文;校优和先进个人的行文;考研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奖金的发放;
    5单项奖学金申报由学院自主安排,并在4月底前将奖金发放到位。
三、评奖评优工作程序
1、学院认真组织开展学生素质评价工作。
2、在学生素质评价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评奖评优条件确定优秀个人和奖学金获得者初选名单。校级专项奖学金待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好后另行申报和评审。
    3、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初选名单进行审查、确定,并公示至少三天,广泛听取师生的意见,接受监督。
    4、学院报送材料至学生处管理科,报送材料如下:
    全院所有学生2011年度的素质评价汇总表和毕业班学生四年度的素质评价汇总表(自学生管理系统导出)、省级优秀毕业生汇总表推荐表、校优秀毕业生汇总表登记表、先进个人(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登记表、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汇总表登记表、能力突出奖学金汇总表登记表、考研奖学金汇总表登记表、单项奖学金汇总表登记表、校级专项奖学金汇总表审批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必须附原始证明材料)。
    5、学生处复核、审定或组织评审、公示,报学校或省教育厅审批。
    6、学生处发放空白荣誉证书(其中省优和专项奖学金证书由学生处打印),学院按照模板(学生处网站下载中心-评奖评优)打印好后统一到校办盖章发到学生本人;学院将学生处返还的一份登记表归入学生个人档案。
 四、报送材料要求
    1、所有报送材料均为打印稿,其中汇总表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各类登记表只报送纸质版,电子版由学院自行保存,电子版均发至邮箱zjgsuxgb2007@163.com或上传至办公系统。
    2、各类汇总表和登记表请在本通知中或在学生处网站下载中心-评奖评优下载。
    3、学生素质评价大表请注明班级并辅导员签名。
    4、除省优、专项奖学金推荐表随汇总表一同报送外,其它登记表均请在5月上旬报送,并按份数分别用长尾夹夹好。
 五、学校学生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有关制度
   浙江工商大学学生素质评价办法【浙商大学[2009]203号】;
   浙江工商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浙商大学[2009]205号】,省级优秀毕业生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
2012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 浙教电传〔201212】进行,评选人数为毕业生总数的4%,具体分配名额详见《2011年度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浙商大学[2009]204号】;
   《浙江工商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09]206号】;
   浙江工商大学专项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浙商大学[2009]207号】和相应奖项评审办法;
 
学生处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7251     地址:综合楼327室
 
特此通知
 
                                      学 生 处
                                     201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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