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工商学生处发布时间:2012-02-15浏览次数:517

各二级学院:
  “2011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时间
  即日起至2012年2月29日。
  参选范围
  高校专职辅导员(指在高校院(系)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
  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将评选“2011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10名,“2011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和入围奖各若干名。
  报名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
  2.热爱辅导员工作,尊重理解、关心爱护学生,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3.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能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工作,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式、新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构建长效机制,自觉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4.2011年度在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提出的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和要求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特别是在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并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
  5.已获得往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或提名奖荣誉称号的,不再参评。
  评选程序
  各二级学院可推荐1名辅导员,加盖本学院分党委(党总支)公章的报名表(在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主页www.moe.edu.cn和辅导员研究会工作网站www.gxfdy.edu.cn下载)及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分为个人简历、工作情况、所获校级以上奖励等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XX学院辅导员XXX事迹材料”),于2012年2月26日前上报学工部326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yingxnn@163.com,邮件标题为“XX学院辅导员XXX事迹材料”。
   
 
 
学工部
201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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