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今年我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名额已经确定,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1、评选条件
关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具体操作办法,请参照《学生手册》规定执行,国家奖学金学校将统一组织评审,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由各学院自行评定。
2、申报程序
1) 表格下载: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电子表格附后。
2) 表格填写:
请各学院组织学生按要求填写。
3) 截止时间: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报送时间为11月5日下午15:00前。
4) 审核公示:各学院审核后公示,学院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学生处
2009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