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浙江省高校优秀辅导员的通知

作者:webmaster发布时间:2010-05-28浏览次数:504

各学院辅导员: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荐浙江省高校优秀辅导员的通知》(浙教工委办[2010]13号)文件要求,浙江省委教育工委将在全省高校开展评选浙江省优秀辅导员工作,我校推荐名额为2名。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热爱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热爱学生,严守师德操行,生活、工作作风严谨,注重为人师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二)工作业绩突出。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实绩,爱岗敬业,有奉献精神;能够深入学生实际,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心理特点和学习生活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未发生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事故。

(三)勇于开拓创新。工作有思路,善于思考,注重研究,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能熟练运用现代化工作手段,不断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形成比较好的工作经验。

(四)从事一线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含3年),2008年度和2009年度辅导员获学工线考核优秀。工作得到学校、院(系)和学生的普遍好评,在学生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考核成绩名列学校前列,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受到过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

二、申报推荐程序

(一)请各申报辅导员于2010年6月2日前将《2010年高校优秀辅导员推荐表》(见附件)报送学工部(书面稿加盖公章,电子稿发送至:zjgsuyxd@163.com)。

(二)学工部在辅导员个人申报,学院党总支推荐的基础上,民主投票确定人选。

(三)候选人确定后,报学校党委审批并公示,再报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0年5月27日

:《2010年高校优秀辅导员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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