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10届毕业生将于6月18日—20日离校。为了促进和谐校园建设,进一步落实“子女战略”思想,妥善做好毕业生就业、教育和离校工作,确保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顺利走上社会,走上新的工作岗位,现提出以下工作意见,请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认真贯彻落实。
一、认清形势,树立信心,切实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毕业生就业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事关和谐社会的建设和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2010年全国共有应届高校毕业生630余万人,就业形势非常严峻。我校2010届本科毕业生人数达5772人,是我校历年来毕业生人数最多的一年。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尚未消除、全社会就业矛盾突出的情况下,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任务非常繁重。对此学校各有关部门和学院要进一步提高对毕业生就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清毕业生就业工作所面临的形势,把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大的决心、更积极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切实做好我校201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
1、加强思想教育,树立正确的择业观与创业观。要加强对毕业生的就业教育,进一步帮助毕业生正确认识个人兴趣与社会需求的关系,帮助毕业生确立与市场经济体制、与高等教育大众化相适应的择业观和创业观;要通过形式多样、富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毕业生服务于祖国、奉献于人民的意识和责任感,自觉地把自己的理想追求与祖国的前途命运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在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实践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要教育和引导毕业生切实树立起自主择业、勤奋创业、终身学习的观念,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增强创业意识,发挥创业能力。
2、高度重视、积极探索,切实搞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在毕业生就业过程中,学校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坚持“以学生为本”的工作理念,积极营造就业氛围,主动地做好毕业生就业的各项服务工作。各学院要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转变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效机制,广泛开展各具特色的就业竞赛活动,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使班级就业签约率竞赛有声有色、富有成效;要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充分利用各种资源,使毕业生就业工作形成党政齐抓共管、师生全员参与的局面。要切实关心经济困难学生群体的就业问题,将他们的就业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
二、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宣传引导,确保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
1、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领导,确保组织落实、责任到人,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工作中要多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做到尽早地发现问题、及时地解决问题。同时,各部门要进一步切实贯彻“子女战略”,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2、各学院要认真制订毕业生离校工作计划,广泛开展文明离校活动,创造毕业生文明离校氛围;要广泛深入的开展以主题班会、毕业生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以“爱国爱校教育”、“感恩教育”、“诚信教育”、“安全法制教育”等为内容的毕业教育活动,增强毕业生热爱祖国、热爱学校的情感,增强他们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观念,使毕业生安全文明、有序的离校。
3、学生工作干部和辅导员、班主任要注意深入到毕业生寝室,及时了解毕业生的情况,主动排摸毕业生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认真听取并及时汇报毕业生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效的做好重点学生的思想疏导工作;要充分发挥毕业班学生党员和班团干部的作用,要求他们站好最后一班岗。
4、学生处、保卫处等相关部门及各学院要加强毕业生离校期间的值班、信息沟通工作。对违纪情况要及时通报,对违纪事件要坚决制止并进行严肃处理,对违纪学生要将其违纪情况及处理结果通报给工作单位并记入其个人档案。
5、毕业典礼及学位授予仪式是大学教育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也是大学生人生道路上的重要一课。学校有关部门要按照“隆重热烈、安全简朴”的原则,精心部署、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好毕业典礼;各学院要非常重视、充分发挥毕业典礼的教育作用,认真组织学生按时、有序地参加毕业典礼。学校各有关部门和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通力协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弥补硬件设施的不足,力争使毕业典礼取得最好的教育效果,给学生留下终身难忘的印象。
6、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是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各学院要加强对毕业生的引导和教育,增强服务意识,为2010届毕业生文明离校创造有利条件。请各学院于6月1前将毕业生教育、离校前工作安排及开展文明离校创建活动计划报学工委秘书处。
校学生工作委员会
2010年5月19日
2010届毕业生教育、离校前工作安排
日 期 | 时 间 | 内 容 | 地 点 | 负责部门 |
6月12日—16日 | 自定 | 毕业动员、集中教育、主题班会、个人鉴定、小组讨论等 | 学院自定 | 学院党总支 |
6月17日 | (另定) | 毕业典礼 | 另定 | 校办、学生处、各学院 |
6月17日 | 全天 | 办理离校手续 | 电子离校服务系统 | 各有关部门 各学院 |
下午2:00 | 公路行李托运 | 另定 | 后勤服务中心 学生处 各学院 | |
6月18日 | 上午9:00—下午3:00 | 铁路行李托运 | 另定 | |
6月18日—20日 |
| 毕业生离校 |
| 各学院 |
备注:以上安排为大致时间,具体安排根据情况变化以学生处网站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