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办、辅导员和学生班级:
9月14日我校新老生开始正式上课,根据学校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和《2009年秋季开学期间甲型H1N1流感疫情监测方案》规定,现将学生体温自测和异常情况上报规定如下:
1、各辅导员要通知每一位在校学生每天自测体温,如有异常及时报告辅导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2、各学办每天汇总《自测体温异常登记表》,将异常情况上报学生处教育科和总务处医务所,有特殊情况直接电话联系。
3、辅导员要深入学生,了解学生情况,宣传科学知识,稳定校园环境。
学生处
200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