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银行要求规范,我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基本材料按照以下顺序整理,同时具体格式请按照链接格式执行,现具体通知如下:
1、申请审批表(一式四联、钢笔填写)由学生处负责统一填写。
2、 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清楚、有效)
4、 工商银行E时代卡复印件(必须是申请者本人的在杭州工行开户的基本结算户)
5、 借款人贫困证明(申请人家庭住址所在地民政部门公章)
6、 借款人学习成绩(必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是学生在校期间所有学期成绩、其中最多只能有一门不及格),新生可由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代替。
7、 家长意见书(必须为申请人家长本人所写,不需盖村委会公章)
10、见证人2身份证复印件
11、见证人2工作证复印件
12、借款人借款申请书(家庭状况、还款意识体现——承诺)
13、品行说明(加盖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公章)
14、客户授权书
最后学院汇总后,填写:浙江工商大学助学贷款申请学生汇总表(学院) 以学院为单位汇总交到学生处学生助学服务中心,办公室:综合楼0337,电话:7252,联系人:周老师
学生处
200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