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辅导员:
为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经校学工部研究决定,2009年上半年学校将继续选派2-3名专职辅导员(工作年限在1年以上)赴广东商学院交流学习一个月。具体事宜按照《关于浙江工商大学与广东商学院思想政治辅导员互派、交流合作的协议》实施。
请有意向的辅导员经学院总支书记同意后于2009年3月3日前到学工部报名。
校学工部
2009年2月25日
全校辅导员:
为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经校学工部研究决定,2009年上半年学校将继续选派2-3名专职辅导员(工作年限在1年以上)赴广东商学院交流学习一个月。具体事宜按照《关于浙江工商大学与广东商学院思想政治辅导员互派、交流合作的协议》实施。
请有意向的辅导员经学院总支书记同意后于2009年3月3日前到学工部报名。
校学工部
2009年2月25日